同學因為載我去中壢車站而車禍了
人很平安,是他去卡到人的
我很自責,自責剛剛事故處理時怎麼沒有說半句話
明明責任是64分,對方卻要求100%是我們攤
其實我同學跟我想的都一樣
賠錢省時間跟無必要的錢
事後的感想只是我們生活在這個自私為己沒有一點道義的社會中
必須要對很多無情義理的事物麻痺
不能有同情心,不能有同理心
就是這樣
- Nov 17 Mon 2008 00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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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後插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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